一、考试性质
音乐学专业考试是由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合格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或器乐)演奏能力、舞蹈表演能力以及考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对音乐的表现能力。
二、考试科目和考核目的
(一)湖北省内考试科目为:
1、声乐;
2、钢琴、器乐、舞蹈三项任选一项;
3、视唱练耳。
(二)湖北省外考试科目为:
1、主项(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任选一项),每项测试一个片段或完整的曲目;
2、视唱(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声乐: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感、演唱水平以及对作品的表现能力。
钢琴(或其它器乐):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演奏水平以及综合表现能力。
舞蹈:考查考生对舞蹈作品的内容、形式、风格、特点的理解能力和运用肢体语言的表现力。
视唱练耳:考查考生的音准、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对音乐的理解能力。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范围:
①现场演唱一首自选歌曲或戏曲;
②曲目应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京剧、黄梅戏等。
2、考试用具和要求:①钢琴伴奏由考场提供;②服装自备。
3、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3-5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其中:
嗓音条件 40分
演唱方法 30分
音乐表现力 20分
形象气质 10分
(二)钢琴(或其它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范围:
① 现场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② 钢琴现场演奏具有相当于车尔尼849练习曲或以上程度的练习曲或乐曲;
③ 器乐现场演奏相当于专业五级至七级或以上程度的中外乐曲一首。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