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现培养优秀声乐人才,壮大福建省音乐人才队伍,福建省文联、省音协在今年上半年将联合举办第二届福建省“金钟花奖”声乐比赛。为了确保本届赛事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福建省音乐家协会
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声乐专业委员会
协办:九设区市音乐家协
二、组织委员会
为组织与协调好本次比赛,本届大赛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组委会是本次大赛的领导机构,其任务是:贯彻大赛宗旨;制定、执行评选条列;聘请评审委员会成员;审定和颁布评审结果并组织颁奖有关活动。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音协,负责比赛具体事务。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福建省第二届“金钟花奖”声乐比赛组委会组成名单》。
三、参赛对象
18-35周岁(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我省(含在外地工作的福建籍)及台湾地区的优秀声乐演唱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资格由各报送单位审核。台湾地区的选手直接向省音乐家协会报名。
四、唱法设置
比赛不分专业和业余组别,按美声、民族、流行(组合)、原生态四种唱法分组进行,演唱组合要求含伴奏不超过5人。
五、赛制设置
本次比赛设初赛、复赛、决赛共三轮进行,其中初赛由九地市音乐家协会及相关单位负责组织选拔;复赛、决赛由福建省音乐家协会组织进行。
六、比赛时间
1.初赛由九设区市文联、音协和相关单位自行安排。
2.复赛、决赛在福州举行。
复赛:拟定2013年5月2日至3日
决赛:拟定2013年5月4日
七、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各组别分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歌手奖和优秀组织奖。
八、其他事项
1.在比赛中成绩优秀的获奖选手将被优先推荐参加中国音协“金钟奖”声乐比赛和全国性声乐赛事及国内外知名声乐专家举办的重点培训。
2.报名参赛的选手所发生的旅费、食宿经费等费用自理。
3.本次比赛详细流程及安排详见附件《福建省第二届“金钟花奖”声乐比赛实施细则》。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