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学费及奖学金
1、 新生入学,需交学费。每学年学费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标准为8000元。(享受助学奖励专业的学生按相关标准减、免学费)。住宿费每学年1120元、书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
2、所有就读我校的非毕业年级学生均享有100元的助学金,全年发放10个月,共计1000元。
3、学校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发(2009)47号、沪财教(2011)12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海岛、低保家庭学生:
(1)免学费。在本市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免除学费4000元(每学期2000元)。
(2)免书簿费。符合以上免学费范围的非毕业年级学生,每人每学年免除课本和作业本费。
(3)发放助学金。在本市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非毕业年级农村、海岛、低保家庭的学生,每人每月享受150元助学金,全年发放10个月,共计1500元。毕业学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不再发给助学金。
4、对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但又不符合农村、海岛、低保家庭申请条件的学生,学校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一定的助学金。
5、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每学年根据品德操行分、专业、文化分,按在校生总数的25%比例择优评定,依等级分别享受奖学金最高8000元。
6、京剧表演专业学生实行专项补贴(4000-8000元∕学年),非毕业年级学生每人每月享受150元助学金。
7、凡是参加全国比赛获得优秀奖或被评为省市三好学生的考生,可享受入学奖学金4000元。
八、培养目标
1、评弹表演专业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者发中专文凭,并进入上海评弹团工作。
2、其它专业的本市和外省市毕业生,按国家政策毕业时可报考全国各类高等艺术院校、非艺术院校或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3、外省市生源考入我校后,户籍迁入学校,中专毕业后有资格参加上海市高考。
九、几项规定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如发现患有某种不适合专业学习疾病者,取消学籍。
2、 一年内专业成绩不合格者,经校部批准作自动退学处理,该生就读问题由学生家长自行解决。
3、学生入学后,戏曲表演专业学生住读,中学以下学生以住读为主,其他专业学生以走读为主(外省市除外)。
4、严禁各种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入学资格。
十、有关说明
1、外省市考生专业考试日期按准考证和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前来考试。
2、招生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也可在考试当天直接来校领取,填好后办理有关报名手续。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