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象与分组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
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初中甲组、乙组和高中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初中甲组为初中学校学生;初中乙组为艺术专业学校的初中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初中学生;高中甲组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高中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高中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高中学生。
表演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为基层学校开展活动阶段。以学校为单位,开展面对全体学生的班际合唱展示(比赛)和校园戏剧创作、排练、表演展示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班班有节目,人人开口唱、校校有展示的局面。
届时,组委会将对各地的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2013年9月)县区活动及优秀节目报送阶段。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本地区中小学校园合唱节、校园戏剧比赛活动,并按照比赛分组及名额(附后)择优选拔出优秀学校合唱团和戏剧节目,于9月20日前将评选出的节目光盘(DVD格式)报送东营市中小学生合唱节、戏剧大赛活动组委会。9月下旬,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地、各校选送的优秀节目光盘进行评选。
第三阶段(2013年10月)全市合唱节、戏剧大赛集中展演阶段。组织各地合唱节、戏剧大赛的优秀节目进行集中展演,届时,省教育厅合唱节、戏剧大赛组委会专家评审团将对展演节目进行现场指导和评审。
(二)合唱比赛演唱要求
1、第一、第二阶段比赛(班际及校际比赛)要求演唱1—2首歌曲(班际以齐唱、合唱形式参赛均可)。校际必须演唱2声部以上的合唱作品。
2、第三阶段参加集中展示、评选的校级合唱团演唱歌曲两首,必须演唱2声部以上作品,其中不少于一首中国作品,提倡一首无伴奏合唱。
3、伴奏:第一阶段不要求伴奏形式,第二阶段鼓励钢琴伴奏,也可以使用手风琴伴奏,第三阶段一律使用钢琴伴奏(视歌曲演绎需要,可适当加用少量色彩乐器),不使用伴奏光盘。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合唱节、戏剧大赛均设优秀组织奖、优秀表演奖和指导教师奖。合唱节设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戏剧大赛设优秀创作奖。
优秀组织奖,奖励县、乡(镇)教育行政部门;优秀表演奖,各组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优秀表演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和优秀创作奖,在获一、二等奖的节目中评选。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获优秀组织奖的县、乡(镇)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专人负责,有活动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发动面广,师生积极参与创作、排练、演出工作,层层演出选拔节目优秀,成绩突出。各县(区)按本地参加展演活动的乡(镇)总数的20%评选推荐乡(镇)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名单,报市活动组委会认定。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