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由市招办另行公布。
2、应届考生应备齐以下材料:(1)户口簿(或身份证)及复印件;(2)参加厦门市初中升学录取的考生须提供初中招生报名表,初中阶段转学的考生须提供转学证明和转学前原学校的学籍卡;(3)社会实践登记表;(4)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目录及自我评价;(5)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含4年)的应届生应附“就学简历证明”;(6)非本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或监护人(附注监护对象)在厦居住的暂住证明;(7)填报我市普通高中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父(母)劳动合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8)到考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或补报名的应届考生还须持应届生证明。
往届生须提交前述材料中的除第(2)项之外的其他材料,还应提交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3、本市学籍借读生确需在借读校借考的,应持完整借读手续,经学籍校和借读校同意,报两校所属考区招办审核,由考区招办审核后报市招办备案。
4、报名点应严格审查考生资格, 于考生报名时向考生及家长告知中招政策规定,符合条件者方予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还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高考报名考试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打印《中招考生报名信息表》让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报名点应于报名结束2天内张榜公示考生名单,3天后向考区招办报送考生名册及公示情况,再由考区招办报送市招办。
(六)报名费用
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办法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四、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招生计划
详见《厦门市2013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册》。
(二)招生范围
1、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片区招生。
2、省一级达标高中择校生(含中外合作班)、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科技中学、厦门二中、英才学校、康桥中学、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3、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同安一中、翔安一中每校另向其所在片区之外的两个片区招收20名普通生。
4、厦门十中、厦门海沧实验中学另向思明/湖里片区招收120名普通生。
5、厦门二中招收足球体育班学生30名,其中本校初中足球体育班免试直升最多不超过25名,其余面向全市招生。
6、根据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方案,科技中学提前招收“高中创新实验班”学生,其中本校直升20人。
7、厦门外国语学校招收小语种特长班学生,法语、德语、日语和西班牙语各15人,合计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