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设置
(一) 声乐:分独唱(二重唱、三重唱)、合唱(含室内乐合唱)两类。
(二) 舞蹈:分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两类。
(三) 器乐:分独奏(3人以内)和合奏(含室内乐合奏)两类。
(四) 儿童歌舞剧。
二、参赛要求
(一) 声乐
1.独唱和重唱演唱一首歌曲,时间不超过4分钟;室内乐合唱人数为10—15人,内分小合唱、小组唱、表演唱,演唱一首歌曲,时间不超过5分钟;合唱人数35—45人,分同声和混声,演唱2首歌曲,时间8分钟之内。
2.独唱一律钢琴伴奏(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合唱除钢琴伴奏外,可加入适当色彩乐器,但人数不得超过5人。所有声乐节目不得使用伴奏带(室内乐表演唱除外),提倡无伴奏合唱。指挥必须是本校师生(室内乐合唱不设指挥)。
3.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
(二) 舞蹈
1.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
3.鼓励创作,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
4.舞蹈预赛使用统一的背景灯光。
(三) 器乐
1.独奏,含伴奏人数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4分钟;
2.合奏,人数为35—65人,分管弦乐合奏、民乐合奏、弦乐合奏、管乐合奏四类,演奏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室内乐合奏,人数为10—15人,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6分钟;
3.所有超时的器乐作品自行处理,如省略反复部分;
4.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5.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四) 儿童歌舞剧
参赛对象为小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时间不超过10分钟。区级不举办比赛,有意愿参加市级比赛的学校于发文之日起一周内向区教育局学生科申报。
三、其他要求
(一) 各地各校参加声乐、舞蹈、器乐比赛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 各地各校要严格审查参赛节目内容。
(三) 各地各校需填写《瓯海区2013年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儿童歌舞剧现场比赛参赛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于4月15日前分别报送各承办单位。
(四) 合唱节目不占声乐比赛名额,直属学校每校可报1支代表队参赛,各中心校可派1—2支队伍参赛(每组别乙组限报一支队伍);所有参赛学生须是中小学生。合唱节目报送表提前于3月21日前报送承办单位 。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