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体〔2013〕12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为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艺术节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展示我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主题与内容
本次艺术节的主题是“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展现我省中小学生在党的十八大精神鼓舞下,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功立业的远大理想;展示我省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主办。
四、承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杭州第十四中学、杭州第七中学、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浙江省学校艺术教育协会承办。
五、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本届艺术节活动的音乐类项目包括:合唱合奏和儿童歌舞剧两大类,具体要求见附件2。
同时举办2013年全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对象、分组与上报数量。
1.合唱、合奏: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初中甲组、乙组;高中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学生;初中、高中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初中、高中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初、高中学生。
合唱:各设区市可上报30个节目,义乌市5个节目。
合奏:各设区市可上报20个节目,义乌市3个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