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器乐类(自备乐器):必选曲目、自选曲目、节奏记忆、旋律记忆、识谱。
c、 声乐类(自备伴奏带):必选曲目、自选曲目、节奏记忆、旋律记忆、识谱、普通话、朗诵。
d、 舞蹈类(自备伴奏带):面试、自选舞蹈、模仿、基本素质(即兴表演、基本功)。
e、 播音与主持类:朗诵(自备作品,2分钟内);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定作品朗读);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
f、 美术类(绘画工具自备):素描、色彩。
四、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中考”(插班生参加期末统考)。
2、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结合考生的思想品德、文化成绩、身高、年龄等综合条件择优录取:a、中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普高正取分数的80%及以上者入学缴纳正常费用(即免第一学期择校费,之后每学期进行综合考核,实行滚动管理);b、“线下”学生,根据文化成绩收取相应择校费,之后每学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成绩、纪律表现、训练出勤及表现、竞赛成绩),实行滚动管理;c、正取生录取比例按市上文件要求执行。
3、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文化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文化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专业或文化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专业免试(但须参加面试,面试时带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单):
①近三年达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者(文化成绩可放宽要求)。
②近三年参加省级体育、艺术类比赛(教育部门组织)获得前八名。
③近三年参加田径比赛获市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县级单项前两名。
④近三年参加市级及以上球类比赛获得前三名、县级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⑤近三年参加健身健美操比赛市级一、二、三等奖,县级一、二等奖。
5、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统一寄发。学生入学报到后需要录取证明或录取通知书的艺体教师请与我校体卫处联系。电话:0831-5525005。
五、培养方向
在校期间,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文化课教育教学;同时学校将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担任艺体教学,根据高校招生的要求,进行系统的专业训练。三年后,向高校输送优秀新生。
六、艺体生管理
艺体生管理参照《南溪一中艺体生管理办法》实行;艺体生入学与学校签订“管理协议”。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第一中学校
2013-3-25
推荐阅读:《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特长生招生考试指南》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