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实验学校,县直教育单位,民办学校: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艺术和科技教育工作,培养体育艺术科技特色人才,根据《盐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艺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盐教体〔2013〕2号)精神,现就我县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计划
1.招生学校
全县普通高中即江苏省响水中学、县第二中学、县运河中学。
2.招生计划
各招生校招收体艺科技特长生的人数、项目附后(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盐城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体艺科技特长生考试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体育、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三等奖、个人比赛(展演)项目前六名者。
2.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科技类竞赛,荣获国家级个人三等奖、省级个人二等奖、市级个人一等奖以上者,或个人小发明获得国家专利者。
3.招生学校根据举办高水平运动队或艺术团体的实际需求,需招收此类项目的特长生,由招生学校具书面报告,经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备案后可招生。学校未设立的特长生项目一律不予招收特长生。
三、报考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1日至5日到拟报考学校报名(报名时交纳2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盐城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艺科技特长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招生学校(原件验证后退回),经招生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初试。
2.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将初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汇总后,与报名登记表一同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专项复试,复试合格者作为该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备录生源。
3.科技类特长生由各招生学校统一组织审核和面试,由招生学校将合格的考生名单汇总后,报县教育局中教科审核,审核通过者作为该校科技类特长生的备录生源。
4.考生在同一报考学校只能报考一个特长生项目,多报无效。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项目分类
1.体育类:田径、游泳、篮球、排球、羽毛球、足球、乒乓球、网球、健美操、棋类、武术类等。
2.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不含街舞)、美术、书法等。
五、专业考试内容、办法、时间安排及成绩评定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
1.体育类: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其他项目按实际比赛成绩评定。
2.艺术类:音乐、美术特长生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