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时间定为2013年4月5日至7日(周五至周日),具体安排见《燕山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2、复试满分为300分,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见《燕山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外语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非外语专业考生按初试外语语种考核,侧重于阅读理解和翻译;外语专业考生按报考专业考核,英语类专业考核“基础英语”,日语类专业考核“基础日语”,侧重于本专业语言基础部分。
(3)面试,由各学院组织,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兴趣和素养、外语听说水平和创新能力,并对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作出评价,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
3、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调剂原则
1、校内外调剂工作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进行。
2、凡985国家重点高校和燕山大学本部生源考生的初试成绩满足我校相应专业调剂要求,可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应专业参加复试,且调剂人数不受专业名额及是否缺额限制。
3、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专业原则上限定在一级学科范围内(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其他政策应明确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4、优先本科一批高校生源考生进行调剂,同类生源考生优先国家统考课总成绩高者进行。
5、对于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或复试不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我校准予考生向外校调剂,并及时提供初试试卷等材料。对于复试合格但因差额未能录取的一志愿或调剂考生,我校优先考虑调剂到有缺额的相近学术型专业或专业学位领域录取(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进行,但无需再次复试)。
六、录取办法
1、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外语笔试成绩低于50分。
(2)学术型研究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学位研究生面试成绩低于50分。
(3)体检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
(5)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6)考生身份不能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