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民族中学校是重庆市“十佳特色文化校园”、“健康校园”、“绿色学校”、石柱县首批艺术示范校、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和田径训练基地,体育、艺术教育成果显著,在各级体育、艺术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被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为“国家级青少年俱乐部”。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遵照县教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民族中学2013年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2013年小学、初中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遵守中学生守则,思想品德健康,同时小升初类:男、女生身高均在1.40米以上;初升高类:男生身高1.60米、女生1.55米以上。
三、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3年7月1日。报名时请带上学生证及相关资料(如专业获奖证书、考级证书、本人表演的音像资料、书画作品等),交近期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并交报名测试费30元/人。
四、报名地点:民族中学体艺卫处。
五、测试时间:2013年7月4日下午4点。
六、专业测试内容及名额:(总名额36名)
(一)舞蹈类(8名):基本功及自选舞蹈一段(五分钟以内)。
(二)田径类(10名):1、由考评组根据所选项目确定一个相应项目(20分) 2、自选专项(80分)
(三)篮 球(10名):1、由考评组根据所选项目确定一个相应项目(20分) 2、自选专项(80分)
(四)绘画类(3名):1、素描(静物写生) 2 命题创作。
(五)声 乐(3名)、器乐(2名)类: 自选歌曲、乐曲一首(五分钟以内)。
七、录取办法:经测试后,根据测试成绩排序公布,达到录取要求者完善相关手续后即可正成为我校2016级新生,初、高中新生编入普通班学习。
在当年(含该学年)在县赛中获第一、二名、市以上比赛中获前五名的尖子生或市、县运动会以上比赛中获三级运动员以上称号;艺术类在等级考试小学达五级、中学达七级的考生,享有被破格录取权利。
八、培养管理办法
1、凡报名测试后被学校正式招收入校的艺体特长生,可跨片区录取,不交择校费。
2、凡招收入校的艺体生,学校建立专门管理档案,并与家长签订相应管理责任书。
3、为了使培养和训练能够正常进行,学校跟踪考核,建立档案,,每个被招收入校的初中和读高中普通班的艺体特长生需交纳30元特长生训练建档费。为了使被招收入校的学生能够坚持训练,同时收取1200元训练保证金加以保证约束。
4、凡没有参加训练或中途自动退学、转学或因违纪被学校开除者,一律不退保证金。
九、本简章若与国家政策不相符合,以国家规定为准,其解释权属重庆市石柱民族中学校体卫处。
联系人: 陈老师(13594965161) 苟老师(13709496109)
江老师(15923614584) 咨询电话: 7337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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