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未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的,调剂无效。
5.有意调剂的考生请与各招生单位联系,并填写《2013年河南大学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于2013年4月5日19:00前发至相关单位的电子信箱。
七、录取
1.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排出复试综合成绩先后顺序,并公示。
4月16日向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上报拟录取名单名单。各单位对拟录取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经学校研究审核后,再反馈各单位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在确定拟录取后,各单位到研招办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健全完善对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是指导教师的,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取消其导师资格;其他违纪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实行督查制度。学校督察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督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组办公室
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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