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不少于十五分钟,笔试时间每门不少于三小时。特别注意的是,所有专业面试要全程录音或录像,技能表演类专业考试要全程录像,以备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抽查。
(三)外语复查(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安排。
(四)学院保健科于4月8日早6:00—8:00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
(五)研究生复试报到时间为4月7日(周日)12:00之前,4月7日上午9:00开始同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 4月8日上午外语笔试,4月8日下午— 10日进行专业考试。
四、组织落实
(一)成立2013年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督查组、工作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各二级学院亦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和督查组,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现场巡视。
(二)成立思想政治考核小组审查学生档案及相关情况。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面试及加试(含命题、制卷、考务及考场安排、评卷工作),均由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
笔试考试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试卷管理,考试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统一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试卷分科进行清点,并密封答卷封面的考生编号、姓名等信息,所有复试试卷须由两名老师共同保管,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严防泄密、失密事件发生。评卷教师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阅卷程序,认真贯彻公正、准确的原则。评卷结束后,应即时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技能类考试或面试在考试结束或评卷结束后,由专人将成绩密封即时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复试音像资料于复试后三日内,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整理,以光盘形式交研究生处保密室保存。
评卷教师及所有参与阅卷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漏评卷情况,不得涂改考生答案和成绩,不得查阅考生成绩。凡有亲属报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全程回避。
考试与面试成绩由研究生处负责统计。
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均需签定《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涉密人员保守秘密协议书》。由各二级学院与本学院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签定的《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涉密人员保守秘密协议书》,于考试结束后由专人交研究生处备查。
(四)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安排外语复查(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工作(含命题、制卷、考务及考场安排、评卷工作),做好复试录取的协调工作。
(五)两级督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要认真严格地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五、加强领导 严肃纪律 严格执行复试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我院2013年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将选派督查员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的质量。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在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公布有关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对复试、录取名单等及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健全举报渠道,受理举报单位为山东艺术学院纪委,举报电子邮箱为jw@sdca.edu.cn、电话号码0531-86522223,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与研究生处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协同解决好招生录取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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