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进行师生互选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协议》,学院保存。
9、4月11日12:00前,请各学院将《201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成绩登分表》、《调剂调档函(存根)》等相关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 275824271@QQ.com。
10、拟录考生由招生办统一调档政审,政审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工作准备
1、4月7日前,学院指定专人和研招办合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平台,各学院选择调剂考生名单通过QQ发招生办。由研招办按控制人数发复试通知。
2、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复试各项准备,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小组名单、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人数比例、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外校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复试时间、地点、程序、方式等),形成文字材料,由院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于4月2日下午5点30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各学院复试安排及相关要求必须张贴公布)。教育学院须与方向所在学院衔接好复试安排与成绩传递的时间。
3、各学院要按学校相关规定确定本院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及招生人数(每位导师招生数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提前向考生公布。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
1、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对违纪与违规的单位或当事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以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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