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考试院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调整学位类型结构、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原则,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德顺
副组长:陈安华 朱川曲 周飞跃
成 员:刘德顺 周飞跃 陈安华 朱川曲 施式亮 曹晨忠 刘龙洲
高文华 高永毅 戴树根 余 杰 廖湘岳 吴建军 王卫军
曾艳钰 郭源君 何立强 姚京成 胡斌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办公室主任由郭源君兼任,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负责。
2、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飞跃
副组长:陈安华 朱川曲
成 员:周飞跃 陈安华 朱川曲 刘龙洲 郭源君 何立强 蒋洪沙 姚京成 胡斌梁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刘龙洲兼任(电话:58291337,58291312)。
3、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协调与管理。
4、各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当年应无直系亲属考生参加本学院复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各学院科研经费、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导师数以及研究生就业等情况下达招生计划,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计划。教育硕士各方向招生计划直接划入方向所在学院学业学位招生总计划中。能源、外语两个学院不同类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由学院自己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