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
音乐术科统一考试科目构成:必考科目+主考科目+加试科目+面试。
(一)必考科目:视唱练耳。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此科目考试。
(二)主考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舞蹈。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项作为主考科目。
(三)加试科目:选声乐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项,限选一科;选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项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声乐。
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附后。
(四)面试:身高、形象、语言等方面。
内容:形象、肢体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音乐术科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主考科目50分,视唱练耳30分,加试科目10分,面试10分。
二、考试要求
(一)考生不准化浓妆,不准穿奇装异服参加考试。
(二)以钢琴、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要具有正确的演奏姿势,乐曲演奏规范,基础比较扎实,背谱弹奏,曲目必须达到五级或以上。
(三)竖笛、口琴、风琴、单排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不能列为考试项目。
三、声乐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声乐是考生的主考科目或加试科目之一。
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二)考试范围及内容。
考试时演唱歌曲1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 (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曲谱一律用A4纸打印。
(三)评分标准。
1.嗓音条件50%。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
2.演唱方法30%。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20%。
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总分为100分,分优(86分以上)、良(80-85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五个分数段。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