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录取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认定等级。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二)录取方式
1.综合录取。该方式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
①综合素质等级与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等级与物理、化学两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等级与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四门学科等级等值对待。
②录取时采用语数英综等值、理化体等值、政史地生实验操作技能等值的原则,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等级可等值置换,物理、化学、体育等级可等值置换,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等级可等值置换。
③录取时按语数英综组合由高到低排序,先预录计划的120%左右,再按理化体组合成绩由高到低预录计划的110%左右,最后按政史地生实验操作技能组合成绩由高到低预录计划的100%。若达不到录取计划的100%,则按下列办法录取余下的计划:在语数英综、理化体、政史地生实验操技能三个组合中因某个组合成绩未达到标准的考生在不同组合之间进行组合互补后,重新按上述顺序录取。组合互补方法如下:第一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二或第三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第二组合中的科目下调一个等级后,可相应提高第三组合中科目的一个等级。但是,不能降低第三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或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不能降低第二组合中科目的等级提高第一组合中科目的等级。若组合互补后超过录取计划数,再提高标准后重新预录,若组合互补后达不到录取计划数,则从剩余学生中择优录取到计划数。
④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高的。
2.推荐生录取。
该方式专门用于录取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
3. 艺体特长生录取。
该方式是指对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进行录取的方式,根据考生的专业等级、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认定等级择优录取。艺体特长生首先参加普通生的录取,原始成绩达到普通生统招标准的作为普通生录取,普通生未录取的,按照照顾政策分类提高等级后再参加艺体特长生的录取。
凡以艺体特长生身份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艺体专业学习和训练。
(三)录取程序和办法
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依次录取。先录取指标生(含推荐生,下同),再录取统招生,最后录取择校生。普通生和艺体特长生分别录取。
1.普通生的录取。
(1)模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认定等级以及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指标生、统招生、择校生录取标准。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