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上海市《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我校音乐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学校音乐教育特色项目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各高校输送合格的艺术人才,经区教育局批准,我校今年面向全区继续招收文艺特长生。根据《关于2013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上海市普陀区初三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体貌较好音乐特长生。在相应学段近两年内获得全国、市级比赛前二名、区级比赛第一名,以及获得社会认可的相应考试级别者均可报考。
本区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具备器乐、声乐和沪剧特长和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经本校和教育局文艺特长生资格核准后学生。
二、招生项目:器乐、声乐、沪剧。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纪筱华校长
组员:书记吴莼、副校长栾承建、孙芸、课程管理部 郭东、沙贤静、艺术学科教师董仪丹、杜蕾等。
四、招生人数:2—3人
五、组织实施:
1、艺术会仪讨论2013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拟定学校文艺特长生招生方案;(4月8日方案盖章后报送区教育局,经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批准后,在学校网站公示)
2、2013年4月8——18日,报名时请学生填写《2013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资格审查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相关获奖证书和初三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证明复印件,送到上音实验附中管理部。
3、课程管理部汇总各类材料,筹备组织安排测试;(4月18日)
4、专业测试时间;(4月19日周五下午1:00—4:00。)
1)邀请器乐、声乐、沪剧专家及本校专业教师,对推荐自荐的学生分批进行专业测试。
2)参加专业测试的学生带好乐器和相关资料(含奖状、等级证书)原件,带好初三年级成长册。
3)课程管理部及时做好专业测试的情况汇总(4月19日)
5、艺术会仪审核确定预录取意向名单。(4月22日周一)。通知预录取特长生所在初中相关信息,(4月25日周四)
6、汇总材料,预录取的文艺特长生的推荐自荐表(每人一式三份)、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汇总名单(一份)上报教育局审批。
7、区级审核和专项测试。学生所就读的初中、普陀教育网三网集中公示预录取名单。未经集中公示的文艺特长生,本校按规定一律不以文艺特长生的名义录取;(5月10日前)
8、公示结束后,预录取的高中阶段文艺特长学生应将我校填入志愿表栏内的第一志愿,如不将我校填入志愿栏内的第一志愿,就不作为文艺特长生办法录取。(5月中旬)
9、签订录取协议。(5月底)
正式录取前,按学生自愿的原则,拟录取的文艺特长生与本校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项目活动,否则,本校可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文艺特长生资格,退回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区中招办依据有关规定按普通学生重新予以安排)。
10、区招办领取学生档案,发高中录取通知书。(7月)
11、招生咨询电话:52905127 郭老师
上音实验附中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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