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教育部颁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精神,做好有文艺特长学生教育的系统性与衔接工作,促进我区学生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3]16号)和《2007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办〔2007〕43号)文件精神,作为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文艺特长学生招收原则,现制定2013年文艺特长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收文艺特长生的项目和名额
1、作为“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普陀区学生合唱艺术团”挂靠单位,经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13年我校文艺特长学生的主要招生项目为“合唱”、“舞蹈”两大项。同时,为了创新合唱团的表演形式,部分招收器乐特长生。
2、2013年文艺特长生的招生名额为我校预备年级招生总数的5%以内(约10名)。
二、文艺特长生的报名条件
符合本区初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在小学阶段荣获过全国、市教育系统的合唱或舞蹈比赛二等奖以上,或区教育局组织的合唱或舞蹈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区学生合唱团的骨干团员,且综合素质考核为优秀的学生。
3、参加过所在小学合唱、舞蹈及器乐的正式训练或表演,经区学校艺术教育专家组艺术专项考核认定的确有艺术特长的学生。
三、文艺特长生的招生与录取程序
1、报名
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可报名。形式可以是由就读学校或专业培训单位推荐,也可以自荐。被推荐和自荐的学生都必须到就读学校领取《2013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后由就读学校加盖公章后送交我校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组织学校艺术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教师进行专项测试。
2、组织专项测试,录取特长学生
学校成立由校长、书记、艺术总辅导员、艺术教师等组成的考评组。考评组负责对文艺特长生进行专项测试,决定录取名单,填写汇总名单,上报区文艺特长学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具体测试时间:4月26日下午1:00—5:00,测试地点:北海中学总部三楼开课教室(管弄路51号)。咨询电话:32060323
3、签订录取协议
本着自愿的原则。对经专项测试后通过的学生,学校与其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保证其在初中4年必须参加学校对口艺术项目的训练和外出比赛活动。
4、公示录取名单
经区文艺特长学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四、文艺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日程
1、4月8日前,学校制订文艺特长生招生办法。4月12日前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
2、4月19日前,被推荐或自荐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13年普陀区文艺特长生推荐自荐表》(见附件3),一人一表,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北海中学校长室。
3、4月25日下午1:00—5:00,学校组织专人开展专项测试。
4、4月28日,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
5、5月5日前,区级审核和专项测试。区文艺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部分学生开展区级专项测试。
6、5月10日,公示拟录取名单。
7、5月底,签订录取协议。
北海中学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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