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复试满分为20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所属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MBA、MPA、MPM、MF、MPAcc、MIB、Ed.M、MSE复试录取办法经研招办审定后公布于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五)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不少于2门的笔试科目,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每门一般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要求和办法,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六)体检
体检由研招办和各招生院(部)统一组织安排,指定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为复试体检医院,体检流程按《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进行。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剂生规定
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接收调剂的专业)。在201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领域),在复试时也不可接收同等学力调剂生。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教育部规定,学术学位研究生可以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向学术学位研究生调剂。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深圳大学2013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领域)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⑥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