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录取办法:
(1)艺术专业
根据专业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则适当缩减专业合格人数的比例);合格考生按专业成绩2:5:3的比例确定A、B、C三个等级,发给《文山中学美术(音乐)专业合格证》。
专业成绩确定为A等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不超过三个E且数学、英语、语文三科任何一科不能出现E等的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超过三个E(含三个E)或数学、英语、语文三科任何一科出现E等的则专业成绩自动降为B等级,同B、C等级考生一起根据综合素质等级、学业水平等级择优录取。
专业成绩为B、C级的考生,录取档次达到统招生标准的,同样享受统招生待遇。
(2)体育专业
按专业成绩分项目由高到低按1:1.5 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若报名人数不足或专业成绩较差,将适当调整各项目人数),合格考生按专业成绩分A、B两个等级,发给《文山中学体育专业合格证》(根据不同项目、男女比例及专项成绩优劣统筹考虑确定)。
专业成绩为A级的考生优先录取,享受统招生待遇。
专业成绩为B级的考生依据综合素质等级、学业水平等级、专业成绩等级分专项按序综合录取。
(3)未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艺体生继续参加普通生的录取。
说明:艺体特长生入校后学校将签订协议书,单独管理,根据特长重点培养,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才能,锻炼提高学生的艺体素质。
七、综合素质认定
我校负责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认定,其依据是毕业生获得的标志性成果。认定结果分 A、B、C、D、E五等,录取时与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等值对待。
八、体育与健康考试
具体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安全科负责,录取时体育健康与物理、化学等值对待。
九、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具体由市教育局电教中心负责,录取时实验操作与政史地生等值对待。
十、特殊考生政策
按照《昌邑市教育局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收费
1、统招生:按照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2、择校生:学校将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按照潍坊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十二、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15553611608 15553611635 15553611818 7191125 7128650
2、查看招生信息请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cyswszx.com
3、中考咨询请电话、信息联系或发邮件到wszx888@126.com。
昌邑市文山中学
二○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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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