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调剂到我校参加复试,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六、体检安排
根据教育部规定,须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对体检有特殊要求者书面报研究生学院并校医院,体检在河南师范大学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体检时间4月15日全天。
七、关于录取
2013年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公费、享受普通奖学金、需转入档案)、定向(公费、不享受普通奖学金、不转入档案但需要签订定向协议)、委培(自费、不享受普通奖学金、不转入档案但需要签订委培协议)、自筹(自费、不享受普通奖学金、不转入档案但需要签订自筹协议),录取类别由研招办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国家政策确定。以硕师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为定向。录取为专业学位的考生,如选择不脱产学习方式,将录取为委培或自筹。应届本科只能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
非定向考生录取后需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入学时超过择业期的非应届考生和所有在职考生同时需要转入工资关系。
录取为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须签订学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协议。入学以后变更为委培研究生,需补签三方协议。
自筹考生录取后原则上需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入学时超过择业期的非应届考生和所有在职考生同时需要转入工资关系。
录取后考生因就业放弃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中途退学,学校均不予批准,请考生在就业和升学中慎重选择。
八、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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