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文化科目考核内容:
考核科目 |
考核形式 |
考核时间 |
满分分值 |
文科综合 |
闭卷(不含英语听力) |
8:00—9:30 |
150分(语、英各60分、社会30分) |
理科综合 |
闭卷 |
10:00—12:00 |
200分(数学80分、科学120分) |
按卷面实际得分计 |
350分 |
4.艺术类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 5月18日下午杭州十四中学凤起校区。
(2)面试内容:声乐类特长生演唱自备曲目(伴奏带自带)一首,弦乐、木管、钢琴类特长生演奏自备曲目一首,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
5.体育类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 5月18日下午凤起校区。
(2)面试内容:相应特长项目专业水平测试(80分)、心理素质测试(20分)。
考生须携带我校发放的本人的准考证和体育中考准考证方可参加考核。
(四)成绩计分
1.艺术类考核总分=文化科目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育类考核总分=专项成绩×80%+文化科目考核成绩×10%+面试成绩×10%。
3.体育专项成绩计分:
田径:初中教育阶段获田径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专项成绩为100分;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田径竞赛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一名专项成绩为80分,第二名为60分,以后名次每降低一名专项成绩降10分;2013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或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第一名专项成绩为70分,第二名为50分,第三名为40分,第四名为30分,第五名为20分,第六至八名为10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一项成绩统计。
健美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特长项目专项测试。
乒乓球:初中教育阶段获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专项成绩为100分。
(五)公示和录取
1.科技类考生依据我校招生计划,根据学生文化科目考核成绩,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当文化科目考核成绩相同时,则以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艺术类考生依据我校招生计划,根据艺术类考核总分,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当考核总分相同时,以文化科目考核成绩总分高者优先,若文化科目考核成绩总分仍相同,则以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录取。
3.体育类考生依据我校招生计划,根据体育类考核总分,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当考核总分相同时,则以文化科目考核成绩总分高者优先,若文化科目考核成绩总分仍相同,则,以数学、科学、语文、英语的顺序,单科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录取。
4.若每类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人数未达到我校计划招生数,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同类别其他项目中择优录取(除乒乓球项目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