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戏剧表演:
(1)即兴表演小品一个(3分钟展示),单人表演;
(2)加试项目:自备独唱歌曲1首或形体表演(舞蹈、武术或体操,3分钟展示)。
(3)评委组对考生形象、气质目测评分。
3.模特表演:
(1)形体测量(身高、体重、三围及身材比例);
(2)语言(自我介绍、现场问答);
(3)模特技巧(自备服装展示、指定音乐台步及造型展示);
(4)才艺展示(自选歌曲演唱、器乐演奏或舞蹈表演2分钟左右)。
二、音乐、舞蹈及表演类考核标准
(一)考查考生在艺术审美体验中对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规范性。注重考生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舞台表演大方、质朴,不矫揉造作;表演时的完整性与流畅性;艺术表达准确,有艺术表现力和创造性的艺术思维。评分方法与标准参见如下各表:
1.声乐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歌唱技术及艺术质量 |
95 |
(1)歌唱时的音准,能按原调演唱
(2)节奏准确
(3)音域宽广
(4)声区音色统一(声部均衡)
(5)发声与共鸣方法正确、规范
(6)咬字吐字清晰,用外文演唱语音正确、规范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未按要求准备2首独唱曲目的,扣2分) |
合唱 | |||
视唱 |
5 |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
合计 |
100 |
|
2.器乐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演奏技术及艺术质量 |
95 |
(1)演奏时音准,尽可能少出现错音
(2)节奏准确,基本达到速度标记的要求
(3)技术程度及技术表现严谨、规范
(4)音色优美
(5)对作家作品、风格流派的准确把握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
听音练耳 |
5 |
(1)音准(2)考生须在5秒钟内回答 |
错1音(和弦),扣1分 |
视奏 |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 |
合计 |
100 |
|
3.舞蹈专项评分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形体气质目测 |
5 |
肩型、颈部长短、后背平直、腿直、身体上下比例、体型(胖瘦程度)、身高、气质(符合年龄特点) |
好 3.6-5分
较好 2.1-3.5分
一般 0.5-2分 |
舞蹈基本功 |
30 |
(1)把杆及把下技术动作规范、准确、到位
(2)身体柔韧性、软开度好;男生能展现出力度
(3)节奏感鲜明、协调性好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
技术及艺术质量 |
60 |
(1)节奏感鲜明,用优美的肢体表现舞蹈的韵律
(2)情绪饱满,感情投入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
节奏模仿 |
5 |
(1)节奏记忆正确、模仿的反应快(2)时值、速度及节拍强弱模仿准确(3)流畅、完整 |
错1节拍,扣0.5分 |
合计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