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均要填写详细、准确、清楚,如因填写错误而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E. 关于报考级别,请务必征求指导老师意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定相应级别后再填表报名,报哪个级别,只准考哪个级别。
F. 各专业考级费收费标准如下: 报名费20元 证 书 费 3 0 元
一、二级100元 三、四级120元 五、 六级140元 七、八级 160元 九 级 180元 声乐钢琴伴奏50元 钢琴、古筝试琴费30元
☆友情提醒:办完报名手续后,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三、考试及发证
1.考试时间:本次考级时间请在2013年6月25--30日前来苏州考级办公室(地址: 苏州东环路大润发现代创展大厦407室 T:65153327上午9:00—11:30、下午1:00—6:00、双休日不休息)。领取准考证时一并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2.考试要求:考试内容和方式严格按照各专业的考级教程、考级曲目及本简章第四部分“几点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请考生按时在指定地点候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少儿、成人声乐考生统一使用钢琴伴奏)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查询考级结果:查询本次考级结果自正式考试之日算起一个月后登录:音华琴行网站查询。凭准考证到苏州办公考级室领取评审表(所有专业的考生不论通过还是不通过都会得到一份来自由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教授的考试评语)。
4.发放证书:2013年10月25—30日(上午9:00—下午5:00)凭准考证到中央音乐学院苏州办公室(地址:苏州东环路大润发现代创展大厦407室)领取证书。
四、几点注意事项
为了满足广大考生及其家长的需要,特将有关考级报名及考试的若干规定内容再次通告如下:
◆所有专业考试时必须背谱,按各专业教程参加考试(年满25周岁人员可例外)。
各专业4-9级、原则上不可跳级,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需加试前一级的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前一级考级费。 跳级加试具体要求如下: 钢琴:自选前一级大型乐曲一首;电子琴4-7级:自选前一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8-9级自选两首乐曲及视奏(跳八级)、配伴奏(跳九级); 民乐类:自选前一级带*记号的乐曲一首; 管弦类:自选前一级协奏曲或与协奏曲同等份量的大型乐曲一首;
钢琴(按所报级别)1、基本练习:一、二级自选一条2个升、降号以内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 三、四级自选一条1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五、六级自选一条2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七、八级自选一条3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九级自选一条4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2、.练习曲、复调乐曲、大型乐曲、小型乐曲共四项,需从每个项目中自选1首(共4首,一级无大型乐曲,需自选2首小型乐曲)。
电子琴(按所报级别)1、基本练习:一、二级按教程范围不变 、三级以上从教程每级最后的4个调中,抽考其中1个调。2、练习曲(不带自动伴奏与节奏的乐曲)自选1首。3、规定曲目(带自动伴奏的乐曲)自选2首,抽考其中1首。4、自选曲目:1首。5、七级加试视奏、八级加试配伴奏、九级加试即兴演奏的要求不变
小提琴(按所报级别)1、音阶与琶音:自选一个调、六级以上增加三、六、八度双音音阶。2、练习曲:自选1首带*标记。3、协奏曲:按教程要求不变。4、中国乐曲、外国乐曲:自选其中1首; 八、九级必选外国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