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勃拉姆斯的故居生活带给您哪些灵感?
关乃忠:我一直认为真正能代表中国精神和中国脊梁的是文人或者说是“仕”的这个阶层。一直想写这个主题,于是我写《诗魂》 ,写一种诗人的气质和诗人的精神,这里面也许有屈原、苏轼、李白等的影子。我当时住在勃拉姆斯的故居里,他家阳台上有一张照片,是勃拉姆斯和约翰·施特劳斯两人站在阳台上照的。他们是非常非常好的朋友,经常一起四手联弹,作为音乐家的约翰·施特劳斯有一首圆舞曲,名字叫《歌、女人与酒》 。我想如果是一个诗人呢?那就是,诗、女人和酒了。于是就构成了《诗魂》的三个乐章。
在我看来诗人是有很多矛盾和冲突的。第一乐章写了诗人的倔强、狂暴、狂妄,有性格缺陷也有人生抱负。第二乐章写女人,我用了变奏曲,开始是非常简单的主题,从一首古琴曲《子夜吴歌》来的。后来做了各种变奏,就像一个女人经历了各种各样的生活,从单纯到浮华甚至堕落,到最后这个女人发现,自己所追求的一切全是空的,于是又回到了最前面的主题。当然也可以说是各种不同女人形象的展现,仁者见仁。但这是一个诗人生命当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很多诗都是因女人而起。
这首曲子压了7年没有演。她是我非常珍爱的一部作品,也是我认为写得最好的作品之一,我不想让她在一个随便的场合下演出。
记者:您为二胡写了这么多作品,是不是偏爱它?
关乃忠:不能说我偏爱二胡。二胡在所有的民族乐器当中,是发展得最好的一件乐器,这包含了很多人的功劳。或许它的普及量不如古筝,但是古筝在创作层次上与二胡还有差距。我在东方歌舞团、香港、台湾都做的是民族乐队的音乐总监。我曾经发誓要给每一件民族乐器写一个30分钟的协奏曲,不过所有的乐器都有了,唯独扬琴没有。因为这个乐器至今还存在很多缺点。我有一个很没道理的理论:一个乐器之所以会有表现力,一定是和演奏者的身体有非常紧密的关系。比如说很有表现力的二胡,手握着,贴在身上,会和身体有些交流,笛子是通过演奏者的气息出声的,嘴紧贴着笛身。但是,扬琴是拿着两根键子来敲打,在控制音色和表情上就会有一些困难。琵琶也是在中国乐器当中发展不错的了,但是琵琶的背板是硬木的,特别厚,就把人的身体和乐器分开了,所以也会有一些距离感。或许别人听起来这说法很荒谬,但是我依旧坚持。这个乐器一定要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才能表达你想要表达的东西,并不是比谁拉得快,谁弹得快。
我给民族乐队写的第一个协奏曲就是二胡协奏曲。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停下来,这件乐器的确有她的表现力,而且我还在第四、第五二胡协奏曲中,又改了二胡的定弦,扩展了它的表现力。二胡没有更多的所谓的遗产,不像琵琶曲子、古琴曲子都有上千年的历史,所以二胡也就没那么多思想束缚,也比较能够接受作曲家为这个乐器做的推进。如果只有作曲家努力,演奏家不愿意演也是不行的。所以我非常感谢这些二胡人,感谢他们给我的回馈,让我觉得我的努力是有回报的。(中国艺术报/丁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