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技能考核
绘画类(含油画、国画、版画等)、工艺类(含装潢设计、手工制作等)和书法类(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考生任选其一参加考试。考生自己选题创作,时限为2小时。
(2)考核标准:注重考核考生的观察力、表现力和创造力,在艺术表现中具有的概括能力、造型能力以及美术创作能力。
(3)考核指标
绘画类
构图适当;造型准确;空间层次的表现力,透视;色彩的色调、纯度、色相。
工艺类
构思独特;表现技法巧妙、生动;实用性;造型美观。
书法类
笔划流畅有力;结构端庄优美;章法严谨美观;
(4)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由美术基本技能和专项技能组成。美术基本技能按60%、专项技能按40%。基本技能分数由素描和色彩各占50%构成,专项技能分数即考生自选一项特长创作内容所得的分数。
(三)信息技术类
1.报名条件
初中阶段获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联赛(NOIP)初赛市三等奖或复赛广东赛区三等奖以上者;获广东省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省三等奖以上者;获广东省信息学奥林匹克重点中学邀请赛省三等奖以上者。
2.考试办法
采用上机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试题为4道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类型的程序设计题。
五、保障措施
市教育局成立中考特长生考试领导小组,由基础教育科、纪检监察室、思想政治教育科、教研室及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对有关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学生、家长、教师和广大社会人士对特长生资格考试和录取中认为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考试、招生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反映,中招办应及时受理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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