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测试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示。考生根据有关学校的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到相应学校报名,并参加专业测试。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专业测试,考生所在初中不得同时向多所高中推荐同一名考生。
(三)确定特长备取生
招生学校对艺术、科技特长生进行专业测试,根据测试的情况,分为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录取分数线下8分和5分录取共三档确定特长备取生,特长备取生名单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核,各校确定的艺术、科技特长备取生名单在宝教网上公示一周。
四、特长生的录取
获得“艺术、科技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以填报对口学校第一志愿为有效,其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相应的录取分数线。
艺术、科技特长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
五、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加强工作规范
经批准的招生学校名单、招生计划及特长备取生名单应予以公示。未经毕业学校公示的考生,不得予以推荐;未经教育局公示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将其作为备取生。
(二)健全监督机制
1.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将配合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招生学校的校长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宜的教师是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将取消其特长生招生资格。对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人员,要予以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教育局监察科66592581,教育局体卫艺科科66592870。
六、加强特长生的后续培养和管理
招生学校应加强对特长生的培养;被录取的特长生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积极参加培训和各项实践活动;招生学校应在招生工作完成后,将实际录取的特长生名单上报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特长生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注:《宝山区教育局关于2007年本区学校高中阶段招收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意见》宝教[2007]45号文件废止。
附件:1.2013年上海市宝山区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
2.2013年宝山区初三毕业艺术(科技)特长生申报表.doc
3.2013年宝山区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4.2013年宝山区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特长备取生汇总表.doc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3年4月1日
【点此查看:上海市更多中小学音乐特长生招生考试资讯】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