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项目
设专项一个项目,专项分值为100分。考生根据自己特长,选报田径、定向运动、篮球、足球中的其中一项并确定专项项目。
田径专项测试在下列项目中任选一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铁饼;
定向运动测试项目为:定向专项和耐久跑(女800米/男1000米);
篮球测试项目为:往返运球、比赛、摸高(男子)、跳投(男子)、定点投篮(女子)
足球测试项目为:30米、颠球、25米脚内侧传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比赛。
注:摸高、往返运球、投篮、颠球、25米脚内侧传球、20米运球过杆射门均有两次机会。
(3)录取办法
田径按体育高考专项评分标准来换算;定向运动按定向特长生考试办法及标准来换算;篮球按篮球高考专项评分标准来换算:足球按足球高考专项评分标准来换算。根据面试成绩,每项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总分未到65分(专业最低分)不予录取。
(二)音乐类
1.招生人数及项目
共招生音乐类特长生6名。其中器乐4名(民族乐器2名、西洋乐器2名)、舞蹈(拉丁舞、街舞除外)1名、声乐1名。如果舞蹈、声乐招生人数不足,则存余名额相应加入器乐类。
2.面试条件
品德良好,文化成绩在年级中等及以上,具有较好的音乐基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器乐类获音乐考级证书十级,声乐舞蹈类获考级证书八级及以上。
(2)浙江省教育厅艺术特长测试器乐类B级及以上,声乐舞蹈类小B级及以上。
(3)海宁市级及以上音乐类比赛个人获得二等奖及以上(音乐类别不限,获奖时间在2010年9月以后)。
3.面试项目
(1)乐理(20分)
笔试形式,含欣赏知识。
(2)术科(25分)
包括:①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范围内)、单音模唱、音程模唱、旋律模唱,节奏模打;②器乐类视奏、舞蹈类根据所给音乐即兴创编。
(3)演奏、演唱及表演水平(45分)总时间控制在8分钟内。
器乐: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要求背奏;(面试时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声乐:中外歌曲各一首,要求背唱;(伴奏音乐自带)
舞蹈:自选舞蹈作品两个,不同音乐情绪。(伴奏音乐自带)
(4)口试(10分)
4.录取办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总分未到70分(专业最低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