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宁市高级中学计划招收特长生、体育特招生共18名(其中体育类8名,音乐类6名,美术类4名)。
一、招生对象
1.特长生:报名参加海宁市2013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2A2P及以上。
2.体育特招生:海宁市少体校学生,报名参加海宁市2013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2A2P及以上。
二、招生计划
(一)体育类
根据海教〔2013〕110号“关于印发《海宁市少体校学生享受普通高中特招生政策(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体育类招生共分特招生与特长生二类。
1.招生人数及项目
共招收体育类特招生、特长生8名。其中:田径2人、定向运动3人、篮球2人,足球1人。
2.特招生
(1)体育竞赛成绩及时间要求
参加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体育竞赛中取得最佳成绩为准。其中,对初中阶段在国家级、省运会上取得前八名成绩的,可延用赛后两年。
(2)报名条件
国家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前八名;或省运会和省常规赛事前三名;或达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标准。
(3)具备特招条件的体育特长生,免试我校的体育面试。
3.特长生
(1)面试条件
品德良好,文化成绩在年级中等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田径项目
近两年在海宁市级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二名,或在海宁市级以上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五名。
② 定向运动项目
近两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八名,或为获全国比赛团体前八名、省比赛团体前六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
③ 篮球项目
近两年在海宁市级竞赛获得团体前二名球队的主力队员,或在海宁市级以上竞赛获得前三名球队的主力队员。
④ 足球项目
近两年在海宁市级竞赛获得团体项目前二名球队的主力队员,或近两年海宁市级以上竞赛获得团体项目前三名球队的主力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