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境外的参赛者可将乐器作为自用物品携带入境,在比赛、展览后自行携带出境,其手续同中国国内参赛者。如果外籍参赛者在中国停留的时间较短,可以申请不参加比赛后的展览,具体办法见比赛章程第七章第一款。
2、所有被接受报名的参赛者,将由比赛委员会负责协调参赛作品的进关和出关。参赛者可以办理ATA证书以便往返通关。
3、参赛者可通过快递公司或邮局将乐器寄送到比赛场地。需要在比赛结束后复运出境的参赛者,需在提交参赛申请表的同时递交附件五《参赛作品回递申请书》。
4、参赛者委托组委会复运参赛作品者,应在报名时即将回递参赛作品的费用汇至组委会帐户。待比赛或者展览结束 ,组委会确认已收到回递费用后,将已参赛作品邮寄或快递给参赛者。
5、参赛作品回运到达参赛者的时间,根据邮局或运输公司的相关规定,组委会 对此不承诺任何期限。
6、参赛者应对回运的参赛作品自行保险,出现损坏与丢失的意外情况,组委会协助查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7、参赛者应先行了解本国的海关对参赛作品回递入关时的有关规定,预先准备相应的报关文件。参赛作品在参赛者本国海关发生的迟滞、罚款、扣押等任何后果与组委会无关。
8、参赛作品的邮寄地址:
中国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
邮编100031,电话0086-10-66425751/ 66412125,
联系人:李学勇。
Mr. Li xue-yong
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 Beijing China
No.43 Bao Jia Jie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31, P.R.China
Tel: 0086-10-66425751/66412125
740)this.width=740"> 日木,羌族棰击膜鸣乐器。又称羊皮鼓。汉称羌铃鼓或羌族手鼓。流行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