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 述
一、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提琴及琴弓制作比赛(以下简称“比赛”),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平谷区政府、中国乐器协会、中央音乐学院主办,中央音乐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与中国乐器协会提琴制作师分会承办。
二、比赛定于2013年9月7日至9月22日在中国北京举行,比赛地点设在中国中央音乐学院。
三、比赛项目包括:
1.提琴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2.琴弓组:小提琴弓、中提琴弓、大提琴弓、低音提琴弓。
四、比赛旨在促进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界的交流,提高中国提琴与琴弓制作的技术水平,为各国青年弦乐器制作师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平台。
五、比赛将严格依照国际提琴比赛的规则和传统进行,采取绝对匿名的方式以保证比赛的公平与公正。
六、设立组织委员会、评审团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报 名
一、参赛资格:世界各国及地区的职业提琴与琴弓制作师,不分年龄与性别均可报名参加比赛。但与评委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在最近两年内曾受雇于评委者不得参加比赛。
二、参赛者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报名:
1.网上报名:参赛者可以直接在网站www.civmc.com注册并填写报名表,在线提交给比赛组委会。
2.书面报名:参赛者应完整清晰地填写本章程所附的报名表,再将报名表寄送给比赛组委会。表格可复印或在网站下载。
三、参赛者递交申请表时须要同时提交:
1. 报名费:
a.中国国籍的参赛者:第一件参赛作品1000元人民币,每增加一件参赛作品需另付800元人民币。提交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b.中国国籍以外的参赛者:第一件参赛作品125欧元,每增加一件参赛作品需另付100欧元。提交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2.参赛作品照片:10 X 15厘米两张,分别为:提琴组参赛作品的面板和底板;琴弓组参赛作品的弓头、尾库及部分弓杆。照片的背面需注明制作者的国籍、姓名、地址、电话及电邮地址。
凡是在报名时不能提供乐器照片的,可在递交乐器或邮寄乐器时递交。
3.授权书:参赛者授权由组委会指派的专家在必要时对参赛作品进行修理调试,及同意组委会无偿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拍照、摄影并公开发表的权利。
4.保证书:参赛者声明遵守参赛作品真实性规定的书面保证。
四、参加比赛的报名材料务必于2013年8月1日前邮寄或通过电邮到达比赛组委会,以组委会收到材料的邮戳日期为准。组委会在收到报名材料及报名费缴纳凭据后,将通过网站通知、电子邮件或信件给予参赛者报名成功确认通知。参赛者收到确认通知即可邮寄或送交参赛作品至比赛场地。
五、报名材料一旦递交,表示申请人决定参加比赛并接受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则。已收到确认信而不参加比赛者,报名费不予退还。因报名者申请资料不真实、不齐全或其他个人原因未能获得参赛资格者,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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