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名费由以下两种方法汇至比赛组委会:
1.邮局汇款:
收款人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收款人:中央音乐学院计财处
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参赛者姓名)提琴制作比赛报名费”。
2. 银行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大成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819915037808091001
单位名称:中央音乐学院
行号:226
SWIFT Code: BKCHCNBJ110
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参赛者姓名)提琴制作比赛报名费”。
注:(参赛者如需要正式收据用于单位报销,请将付款单位全称电邮至civmc2013@civmc.com, 并注明报名姓名、报名项目和缴费金额,以及票据回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中央音乐学院将出具由中央财政部监制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并加盖"中央音乐学院收费专用章'',票据开出后不能更改。)
第三章 参赛规定
一、参赛作品数量:
1.提琴组每人总数不得超过三件,参加小、中、大提琴每个类别比赛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两件。
2.琴弓组每人总数不得超过四件,参加小、中、大、低音提琴琴弓每个类别比赛的参赛作品仅限一件。
二、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0年5月以后制作的。参赛作品应由参赛者独立完成并完全采用手工技艺。组委会对此保留监督审核的权利。
三、提琴组以下情形的作品不能参加比赛:
1.曾经在其他同类比赛中获得过奖项的;
2.由机械制造或喷涂油漆的;
3.违反传统工艺的独特造型、装饰、颜色或木料的;
4.在木料或油漆上进行仿古的;
5.尺寸大小异常的(中提琴的琴身长度范围为400至425毫米);
6.评审团认定与本次赛事水平不符的。
740)this.width=740"> 日木,羌族棰击膜鸣乐器。又称羊皮鼓。汉称羌铃鼓或羌族手鼓。流行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