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专业:
1、声乐:主项测试声乐,副项测试器乐(钢琴或其他器乐)。
2、钢琴:主项测试钢琴,副项测试声乐。
3、其他器乐:主项测试器乐,副项测试声乐
二、 考试方法及安排:
专业测试只设一个考场,
1、声乐、钢琴考场(南音乐教室):有外聘评委打分,一名教师伴奏,门口服务人员一名,抽签处两名教师,候场室三名教师,
2、考试:第一项主项测试,第二项副项测试。
3、声乐主项的考生,副项只限报器乐(钢琴或其他器乐)。
4、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三、 评分办法:
总分100分。其中主项:75分,副项:25分。
1、声乐:要求字正腔圆、吐字清晰、曲目完整、声音洪亮。(主项75% ,副项 25%)。
2、钢琴:要求基本功扎实、曲目有一定难度,对作品有处理。(主项75% ,副项25%)。
3、其他器乐:有扎实基本功,曲目有一定难度,对作品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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