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校特长生招生条件的瑶海区201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择优录取原则。
三、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5日(周六)、26日(周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四、报名条件
专业考级达到8级及以上水平。
五、招收专业
器乐、声乐、舞蹈。
1、民乐:扬琴、琵琶、柳琴、中阮、大阮、古筝、竹笛、笙、唢呐、二胡、中胡、高胡、京胡、打击乐等
2、西洋乐:弦乐器、铜管乐、木管乐、双排键电子琴、爵士鼓等
3、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4、舞蹈( 少量):芭蕾、民族舞、现代舞、拉丁舞、街舞、伦巴、恰恰(包括体育舞蹈)
六、报名方法
1、查验户口簿原件,查验后当场交还家长;
2、查验获奖证书原件,留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加盖公章的证明;
3、家长现场填写特长生报名表格;
4、对报考学生进行现场电子摄像。
七、专业考核办法
1、考核日期:2013年6月2日 上午8:00开始
2、考核地点:38中和平校区四楼音乐功能室
3、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声乐:
① 自备伴奏音频或者自请钢琴伴奏,完整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演唱声音纯正、圆滑、姿势自然、吐字清晰,较好地表现歌曲思想内容。(通俗唱法不得分)
② 辨音模唱
③ 节奏模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