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星海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梁老师
监督电话:020-39363338
传 真:020-39363338
电子邮箱:xhjj2006@163.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63636
传 真:020-39363666
电子邮箱:xh39363636@yahoo.cn
学校网址:http://www.xhcom.edu.cn
招生办网址:http://www.xhzsb.com
第三十四条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不能为学院招办领导或网上申报章程联系人。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不能与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相同。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星海音乐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星海音乐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星海音乐学院授权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