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比赛,分独奏(包括小、中、大、倍大提琴)、齐奏、重奏(包括二重奏、三重奏和弦乐四重奏等)形式。本届比赛独奏共分七个组别,重奏、齐奏分三个组别。必须按照规定年龄组参赛,本届比赛在郑州决赛共一轮。
1、独奏分组年龄如下:
幼童组(5-6岁)参赛选手为200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小童组(7-8岁)参赛选手为2004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中童组(9-10岁)参赛选手为2002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大童组(11-12岁)参赛选手为200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少年A组(13-14岁)参赛选手为1998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少年B组(15-17岁)参赛选手为199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青年组(18-35岁)参赛选手为1978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2、重奏、齐奏分组年龄如下:
A组(儿童组):平均年龄不超过10岁。
B组(少年组):平均年龄不超过17岁。
C组(青年组):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
六、全国小提琴(业余)优秀选手展演选拔赛
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第三届全国小提琴(业余)优秀选手展演,拟定于2013年8月20—26日在常州市武进区凤凰谷举行。全国小提琴(业余)优秀选手展演比赛,是中国音乐家协会举办的重要活动之一,每两年举办一届。在前两届的全国比赛中我省选手获得了令兄弟省市同行注目的优异成绩,本届省选拔赛依然按照全国展演比赛规定的年龄分组和曲目进行,选拔分为初赛和复赛两个轮次。
1、组别范围:
儿童A组:参赛选手为200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4—6级水平的选手;
儿童B组:参赛选手为200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7—8级水平的选手;
少年A组:参赛选手为1998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8—9级水平的选手;
少年B组:参赛选手为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10级水平的选手。
2、展演曲目要求及时间规定
选拔赛初赛、复赛曲目及比赛要求参照全国展演半决赛、决赛曲目,见附件三。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七、 报名办法及报名费
1、报名时携带选手户口本及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姓名中如有多音字请注明汉语拼音;
2、交选手二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请务必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组别、地区),交辅导老师免冠彩色近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地区),辅导老师指定一位选手送交即可;
3、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复制),交纳报名及参赛费(包含场地费、评审费、获奖证书及纪念册(品)制作费、比赛期间的音乐会、大师讲座门票):
(1)幼童组:320元;小童组:350元;中童组:380元;大童组、420元;少年A组:450元;少年B组:480元;青年组:560元。
(2)重奏A组:300元/人;B组380元/人;C组:460元/人。
(3)齐奏组:10人内220元/人,15人内200元/人,20人内180元/人,30人(含以上)160元/人。
(4)全国选拔赛
儿童A组:350元,儿童B组:400元,少年A组:450元,少年B组:480元.
注:已参加个人单项比赛的选手(报第二项者)80元/人,已参加独奏、重奏两项比赛的选手,免交齐奏费。
4、周边省市选手报名参赛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请联系咨询。
5、参赛选手可由机构或教师组织统一报名,也可直接向组委会报名。报名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的,参赛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