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比赛组别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共设A、B、C、D 4个等级,每个等级不设比例名额。其中:A.90以上(金奖)B.85-89.9(银奖)C.80-84.9(铜奖)D.79.9以下(优秀奖)。
2、参加全国青少年小提琴展演选拔的选手,需演奏全国展演规定曲目参加两轮比赛(参照全国展演规定的年龄分组和曲目要求进行),初赛85分以下的选手不进入复赛,根据所获分数线分别颁发“铜奖”和“优秀奖”证书;组委会根据每组参加复赛选手的最终得分分别获得“金”、“银”奖,评委会根据得分最高选手的综合比较确认入选全国比赛名单;
3、为鼓励、提高学琴者的音乐合奏、合作能力,使更多孩子能够得到学习锻炼展示的机会,所有重奏、齐奏只设金、银、铜三个奖次。
九、评分标准
艺术性、技术性、完整性并重,评委将根据选手的音准、节奏、发音、演奏方法及对作品的理解和表达,现场表演的自信心进行综合评判,选手的现场演奏是评判的唯一标准。
十、 奖项设置
本届比赛奖项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中国作品新作品奖及优秀辅导教师奖等若干。重奏齐奏比赛只设金、银、铜奖。(新作品只限目前未发表的作品)
对于本次比赛各项工作组织,协助成绩突出的单位、机构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比赛获奖名单及相关信息,同时在河南音协网、河南文化网、河南小提琴网展示)。
十一、 参赛曲目和演奏时间
1、独奏比赛曲目: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曲目不限)。
幼童组:两首乐曲不超过6分钟
小童组:两首乐曲不超过7分钟
中童组:两首乐曲不超过8分钟
大童组:两首乐曲不超过9分钟
少年A组:两首乐曲不超过10分钟
少年B组:两首乐曲不超过11分钟
青年组:两首乐曲不超过13分钟
2、齐奏、重奏比赛曲目:自选不同风格的乐曲一至两首。
A组(儿童组):乐曲两首时间不超过8分钟
B组(少年组):乐曲两首时间不超过10分钟
C组(青年组):乐曲两首时间不超过12分钟
注:曲目过长可做裁减,独奏、齐奏一律背谱演奏,独奏比赛时一律不加伴奏,但能上颁奖音乐会的选手须带钢琴伴奏,也可由组委会安排,但伴奏谱需自带,如比赛时未按章程规定或曲目不符合要求者成绩将受影响。
3、全国全国青少年小提琴展演选拔曲目及时间要求见附件三。
十二、比赛活动安排
1、比赛期间将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举办讲座(或音乐会),欧洲名琴收藏展示等学术活动。
2、比赛全部结束后公布成绩并举办获奖选手展演音乐会(河南艺术中心音乐厅),入选音乐会的选手鼓励自备伴奏(钢琴演奏或数字播放形式),需组委会安排钢琴伴奏的费用自理。
3、参赛选手及家长、老师往返交通、食宿费自理,组委会将协调赛场周边的时尚酒店(标准较高)或快捷酒店优惠价格供选手选择入住。
附件一: 第三届河南省青少年小提琴(弦乐)比赛报名表
附件二:第三届全国小提琴(业余)优秀选手展演比赛河南选拔赛登记表
附件三:全国展演半决赛、决赛曲目及要求
河南省音乐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