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5]34号)文件精神,中央音乐学院2014年拟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10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涵盖我院声歌系、管弦系、民乐系、钢琴系、指挥系和乐队学院等音乐表演院、系的所有方向,以及作曲方向、电子音乐作曲方向、视唱练耳方向、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录音艺术方向、提琴制作方向、艺术嗓音医学方向和音乐艺术管理方向。
音乐教育学院招收全国联考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分为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仅在寒暑假完成学业)。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音乐教育学院非全日制联考学位需参加“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教师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分资格考试全国联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全国联考报名
考生于6月20日—7月14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学位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音乐教育学院非全日制联考学位需提交“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教师培训班”结业证书。
全国联考网报的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在《资格审查表》中的“报考学位类别”栏填写“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在“报考专业领域”栏填写“音乐”;“专业方向”填写“钢琴”或“二胡”等(见附件一)。专业学位代码135100。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9月,届时请登陆 yjs.ccom.edu.cn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报考,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