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网报时,报考“声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西方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乐器修造技术”等研究方向的,必须在“备注”栏内填清具体小方向(如民族唱法、古筝、小提琴、钢琴、流行演奏—管乐、钢琴调律等)。
2、现场确认:2013年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河海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到“南艺专业考试报名点”(预设在河海大学报考点现场内)进行专业报名。外地报名无效。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3)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现场专业报名时,同等学力报考者均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材料:(1)报考理论性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篇;(2)报考音乐类演唱、演奏等各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的有关证明;(3)报考舞蹈编导、影视表演、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4)报考美术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发表的作品或省级以上参展作品原件及有关证明;(5)报考设计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设计作品或被企业采用的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原件及有关证明。
上述报考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凡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3、以下针对部分考生:(1)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研究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不同形式的作品二至三首,并附录音带;(2)报考计算机作曲技术、录音艺术、数字音频应用艺术研究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作品(CD磁盘)二至三首,并附录音带;(3)报考音乐传播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论文或影像作品一份。
4、报名费、专业考试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纸质《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尤其是“招生单位说明”部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