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报考A类:学术型研究生详见《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用书》;
报考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参考用书》。
七、考试
《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①~④门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初试科目,第⑤门课(专业课)为复试科目,初试、复试成绩均记入总分。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满分值各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日期从2014年1月4日起。所有科目的考试(初试、复试、面试)均在河海大学及我校连续进行。因受考试方式所限,外省市不设报名点和考点。考试具体安排届时见《准考证》和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南艺考场安排表》,考试时间、地点以《南艺考场安排表》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初试、复试成绩达到国家和我校分数线要求者,须参加外国语听力测试,外国语听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同等学力报考者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均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①艺术美学;②文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参考书目为:《美学原理》(新排本),杨辛、甘霖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中外文学教程》,季伏昆主编,辽宁美术出版社。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八、学制与学费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九、录取基本原则
我校将在初试、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籍。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网址:http://grad.njarti.cn
联系电话:025-83498696、8349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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