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的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基础理论与规律,了解现代相关学科的进展与动向,具有各类相关艺术的广泛修养、创造性的艺术思维能力、较高的艺术鉴赏力、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能够从事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及研究工作,或在文化部门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2014年我院拟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59人(含推免生5人);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8人(含推免生5人)。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在我院《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收攻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导师招生限额之内。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 (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 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须符合我院相关研究方向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两门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的笔试和实践技能的考查;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我院为在职人员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的第1、2、4、5 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本年度录取“单独考试”考生不超过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