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内容的时效性确定公开的具体时间。
1、关于学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财务收支情况、领导干部收入情况和执行廉政勤政规定的情况等每年公布一次。
2、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科研项目的申报、奖惩等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敏感性、阶段性和突击性的工作,随时进行公开。
3、在院务公示栏中公开的事项,一般保留在三天以上。
四、院务公开的要求
1、建立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院务公开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院务公开各项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院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院长、院党总支书记
成员:副院长、院党总支副书记
工作小组组长:院分管行政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院分工会主席、院分工会委员、教研室主任、院办主任、院团总支书记、院学生分会主席
2、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真正把院务公开工作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党风廉正建设的大事来抓,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加以落实。
3、院务公开关键是真实、及时,实质是参与和监督。院务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学院工作的重点、教职工和学生关注的热点进行。教职工和学生都有对学院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力和义务,学院分工会主席、党总支纪检委员、兼职监察员对此负有责任。
4、在院务公开过程中,学院领导班子应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教职工和学生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认真答复,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和学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学院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5、对执行院务公开制度的情况,每年末应进行总结,向学院教职工报告,并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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