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
我校2014年将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是指按传统的如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设立的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学术研究,主要培养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及师资等。我校2014年将在工学、理学等涉及9个学科门类共计125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应用型学位类型,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以专业(职业)发展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
我校2014年开设工程硕士(22个专业领域)、法律硕士(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个领域)、金融硕士、翻译硕士、建筑学硕士、城市规划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等12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35个专业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教育。
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均可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毕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3位数字是“5”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专业,其它为学术型硕士生招生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这类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类别在校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详细要求见下列第3条。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1) 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需工作不低于2年(从毕业到2014年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2)已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为主要完成人)。
(4)成人应届本科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供当年经省级招生办备案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