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考试
(一)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
有关江苏考生参加全省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
(二)校考: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舞蹈学专业
1、报到时间:2014年1月16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6号楼)
3、报到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4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办理专业报到手续。其中报考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的考生,其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要求位于全省前600名。
4、考试时间:2014年1月18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内容:
A、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 器乐(含键盘)演奏2首曲目,曲目的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为150分;
②视唱:满分为70分;
③听音:单音、音程、和弦。满分为80分。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B、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7、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统考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可在4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nu.edu.cn)查询,合格考生成绩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四、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或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该专业(方向)只招收在音乐统考中主试声乐的考生。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其布厄,是傈僳族弹拨弦鸣乐器。傈僳语“其”是弦子,“布厄”为傈果,意即圆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