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初试(面试)50% (初试摄像)
①命题讲述:根据提供的素材进行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
②现场考察:艺术素质综合考察,包括影视文化艺术方面的基本知识等
(2)专业复试(笔试)50%
①影视作品分析:根据影视短片写一篇分析文章,可以从主题、结构、艺术特点、人物情节设置以及画面组合、声音效果等方面分析,字数1000字
②看图编故事:根据图片内容构思一个情节完整的故事,字数1000字
4、音乐表演(声乐)(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
(1)专业初试: (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题材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②考官问答;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不重复初试曲目);②考官问答;③综合评价
5、音乐表演(器乐)(浙江省外考点) 总分为100分
(1)专业初试: (不计分,只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行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题材不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②考官问答;③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①自选曲目(不重复初试曲目);②考官问答;③综合评价
六、填报志愿及文化考试
1、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后须马上登陆钱江学院招生网中(http://qjzs.hznu.edu.cn/)艺术类报考模块填写完整、准确无误的相关报考信息;
2、所有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均由组织考试的学校于4月15日前发给《专业考试成绩单》;其中,参加我院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生可于2014年4月15日左右在我院招生网http://qjzs.hznu.edu.cn/录取查询栏中查询校考成绩;
3、只有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我院在各省的高考志愿;
4、考生须于国家规定间内参加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5、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七、录取原则
1、承认各省统考的专业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录取办法执行,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
2、学院在浙江省外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艺术批次本科)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具体以我院录取章程为准)
八、奖学助学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一档:4000元/人/年;二档:2500元/人/年
2、院长奖学金
院长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10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好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学习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其他各类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按照当年评定的情况为准。
4、其他涉外奖学金
涉外奖学金种类、额度、名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而定。
5.助学贷款
6000元/人/年,利息毕业后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