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表演、舞蹈学、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考试要求的情况下,在进档的考生中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我院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我院的陕西省艺术类考生和河南省音乐专业考生按照该省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费标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 9000元
2、舞蹈学专业(舞蹈教育、体育舞蹈) 9000元
3、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 11000元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体育节目主播) 11000元
更多资讯:全国音乐高考-音乐中考招生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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