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音乐学(44名)
⑴音乐学(五年制;12名)
⑵音乐教育(四年制;25名)
⑶音乐治疗(四年制;5名)
⑷乐器修造艺术(四年制;2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8名)
⑴作曲(五年制;11名)
⑵民族音乐作曲(五年制;5名:民乐作曲4名、戏曲作曲1名)
⑶视唱练耳(四年制;2名)
音乐表演(198名)
⑴指挥(五年制;5名: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音乐指挥)
⑵歌剧音乐指导(五年制;2名)
⑶声乐演唱(五年制;32名:美声演唱20名、民声演唱12名)
⑷钢琴演奏(四年制;20名)
⑸现代器乐演奏(四年制;19名:爵士钢琴2名、爵士萨克斯2名、爵士小号与爵士长号2名、爵士吉他2名、爵士贝斯1 名、电子管风琴5名、手风琴3名、古典吉他2名)
⑹打击乐演奏(四年制;7名:西洋打击乐3名、中国打击乐3名、流行打击乐1名)
⑺管弦乐器演奏(四年制;63名:小提琴16名、中提琴5名、大提琴7名、低音提琴3名、竖琴1名、长笛4名、双簧管 3名、单簧管4名、大管4名、小号4名、圆号5名、长号4名、大号1名、萨克斯管2名)
⑻中国乐器演奏(四年制;30名:笛2名、笙2名、唢呐2名、管子1名、扬琴3名、柳琴1名、中阮1名、琵琶3名、 筝3名、古琴1名、二胡7名、板胡(坠胡)1名、大提琴2名、低音提琴1名)
⑼音乐戏剧表演(四年制;20名:男女生各不少于8名)
录音艺术(65名)
音乐设计与制作(四年制;15名)
多媒体艺术设计(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40名)
音乐与传媒(四年制;中外合作项目;10名)
数字媒体艺术(10名)
数字媒体艺术(四年制;10名)
招收少数民族声乐演唱专业考生3名(限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少数民族地区);港、澳、台本科生4名。
合计:342名
注: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或专业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剂至其他专业(或专业方向)。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华侨、港、澳、台籍考生,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签证入境,直接到普通高等学 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 行社等)报名,按规定时间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办理相关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 参加专业考试。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⑵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⑶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行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⑷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