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艺术设计学院
特别说明:
1.艺术设计学院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院”,在外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2.艺术设计学院的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仅在广东省2A批次招生,招生科类为普通类理工科,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没有加试要求。
五、 有关说明
1.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仅在广东省招生,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
2.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计划独立排名,广东省深圳市内和市外分开排名。
3.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4年3月下旬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4月下旬以挂号信函形式寄发给考生本人;
4.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报考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更多资讯:全国音乐高考-音乐中考招生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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