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对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录取。
10.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说明
1. 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4年4月8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结果。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2. 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 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389(音乐学院)/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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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乘车路线:
地铁: 6号线花园桥站,D2出口(西南口)
公交:乘坐27,323,374,392,394,437,617,620,653,658,693,701,74,77,86,944,967,968,特8,运通103,运通201等公交车至花园桥南
更多资讯:全国音乐高考-音乐中考招生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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